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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杭州彭埠互通改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杭州彭埠互通改建工程
建设单位: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竣工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叶铖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保障中心
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备注:
附件1:公示稿】杭州彭埠互通改建工程 验收调查报告.pdf
附件2:环保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