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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文要求,乐山嘉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乐山市组织了乐山市工业集中区产业孵化园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标准厂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组认为:工程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备机关:乐山市市中区水务局
项目建设单位:乐山嘉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河川科技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告
建设单位:乐山嘉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河川科技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
备注:
附件1:乐山市工业集中区产业孵化园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项目-标准厂房水保验收鉴定书(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