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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弥河(清河)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工程其他说明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山东弥河(清河)500 千伏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工程其他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东营市广饶县和农高区
建设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
备注:
附件1:工程其他说明事项.doc
附件2:环保验收报告.pdf
附件3:环保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