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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关于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的规定,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积极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开通会员可解锁*,重庆市万州区城市建设中心开展了万州区排水设施新改建提升项目(三条河流域外)—江北片区溢流直排口整治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自主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广大公众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重庆市万州区城市建设中心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重庆佳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重庆博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重庆市/万州区
备注:
附件1:监测报告.pdf
附件2:验收报告.pdf
附件3:验收鉴定书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