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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皖环函[2014]997号),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特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基本情况
信濠光电(滁州)有限公司车载显示屏CG玻璃盖板项目建设地点、项目性质、建设内容均未发生变化。主要变动情况如下:
(1)废气处理设施发生变动
原环评设计滚涂UV保护油墨、开料废气采用风机收集+喷淋塔+干燥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5m排气筒排放(DA001);CNC车间废气采用风机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5m排气筒排放(DA002);丝印、擦拭、AF烘烤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喷淋塔+干燥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5m排气筒排放(DA003)。
实际滚涂UV保护油墨、开料废气、CNC车间废气、丝印、擦拭、AF烘烤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喷淋塔+干燥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5m排气筒排放(DA001)。
(2)厂区总平面布置发生变动
①危废库位置和面积发生变动
原环评设计危废库位于04厂房西侧区域,08栋废料仓建筑面积约为735平方米;实际危废库位于04#厂房二层西南侧,建筑面积约230m2。
②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位置和面积发生变动
原环评设计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位于4#厂房一层西南侧区域,建筑面积面积约200m2;实际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位于04#厂房二层西南侧,建筑面积约90m2。
(3)原辅料中切削液使用方式发生变动
原环评设计中切削液使用方式为单台CNC精雕机配备一个切削液槽,实际每4台CNC精雕机共用一个切削液槽。废切削液产生量减少。
本项目的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界定为一般变动,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未发生变化,可纳入排污许可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按照规定,现将该项目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说明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疑问或意见可向我单位咨询、反映。
二、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阳路120号
联系人:黄文
建设单位:信濠光电(滁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
备注:
附件1:信濠光电(滁州)有限公司非重大变动论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