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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有关规定,阳朔县教育局于2026 年 01月 02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主持召开了阳朔县新城区高中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阳朔县教育局、特邀专家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施工和验收评估单位的代表共8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评估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情况、监理工作情况和技术评估情况的汇报,以及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质询、讨论,形成了阳朔县新城区高中建设项目(一期一阶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了到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指标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结果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公众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陈志华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927747632@qq.com
建设单位:阳朔县教育局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桂林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桂林启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
备注:
附件1:阳朔县新城区高中建设项目监测总结报告.pdf
附件2:阳朔县新城区高中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报告.pdf
附件3:阳朔县新城区高中建设项目验收鉴定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