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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达厂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委托东莞市致环生态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同意,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5〕2368号。
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MADMHBHT9X。
现由于生产需要,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广东省寮步镇松柏路 310号4栋1F、2F 投资建设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达厂区)。
因本项目与原有厂区相距较远,且独立运营,污染物不会产生叠加效果,所以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达厂区)(广东省寮步镇松柏路310号4栋1F、2F)为异地扩建厂区。
项目所在厂址中心坐标:北纬 23°1′37.543″,东经 113°51′43.278″。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总建筑面积4500m2,项目从事手机钢化膜、车载玻璃、手机电池后盖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手机钢化膜600万片,车载玻璃600万片,手机电池后盖50万片。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东莞市斯辉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达厂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东莞市致环生态有限公司编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通过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6】724号。
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首次申请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441900MADMHBHT9X002X,有效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期验收情况: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竣工,调试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投入环保验收工作,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并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结果表明本项目已具备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5%。
(四)验收范围
一期验收范围:本次验收主要为:真空镀膜机4台,扫光后清洗线2条,镀膜前清洗线2条,镀膜后清洗线1条,切割机2台,CNC精雕机21台等,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报告表审批内容进行验收,一期验收的设备种类和具体数量详见《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达厂区)(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3-5“一期项目环评生产设备与实际生产设备对比一览表”。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开通会员可解锁*“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并对照项目环评及批复,项目选址、产品和产能、生产工艺与环评及其批复的内容一致,无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冷却水、盐雾测试用水
冷却水、盐雾测试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精雕用水、扫光用水
精雕用水、扫光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定期补充,不外排;
4、清洗废水
清洗废水产生量为761.56t/a,经专门的废水收集桶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有零散工业废水资质的单位(东莞中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
5、纯水制备系统浓水
纯水制备系统浓水:属于清净下水,部分回用于员工冲厕,剩余部分排放至市政雨水管网。
(二)废气
一期验收不涉及废气排放。
(三)噪声
项目的主要噪声为生产设备、机械通风所用通风机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级为65~80dB(A)。在采取墙体隔音、减振和降噪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这样使厂界噪声控制昼间≤65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中转物和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来源于员工活动,主要成分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废玻璃片、玻璃沉渣、废抛光粉、复合板次品、废靶材、废石英砂、废AB膜片、废RO膜(纯水制备)。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东莞市达丰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3、中转物:项目产生的中转物(氮气瓶、氩气瓶)经收集后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
4、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化学品包装容器、废硝酸钾溶液及其废渣、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等。项目的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东莞中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正常开工,设备正常运行,工况达到80.0~88.2%,满足验收检测工况要求。
一期验收不涉及废气排放,故无需核算废气治理设施处理效率。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对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达厂区)项目一期验收监测出具的监测报告(报告编号:DQ-2026042024),根据监测结果可得以下结论: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污水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2、噪声
项目测点位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符合验收执行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3类)要求。
3、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已遵照《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结果,验收期间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其经营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的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废水、噪声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满足“三同时”要求,验收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七、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应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对各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工程建设中应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在满足相关要求后进行竣工验收;
2、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对该项目污染防治有新要求的,应按新要求执行;
3、按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做好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下表。
公司名称 |
姓名 |
联系电话 |
备注 |
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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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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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 3 日
建设单位: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备注:
附件1: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达厂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附件2: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达厂区)项目(一期)-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附件3:东莞市辉斯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光达厂区)项目(一期)-自主验收意见.pdf
附件4:辉斯达光电科技(光达厂区)一期DQ-202604202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