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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水土保持方案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相关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且持续公开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现将《陵水县高中学校提升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方式提出,谢谢!
建设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备注:
附件1:陵水县高中学校提升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