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交投鑫原(沂水)矿业有限公司沂水县圈里乡魏家河建筑用玄武岩矿开采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6-13
发布于
山东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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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沂蒙交投鑫原(沂水)矿业有限公司厂区会议室,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第31号令)、《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5〕761号)和《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等文件要求,沂蒙交投鑫原(沂水)矿业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沂蒙交投鑫原(沂水)矿业有限公司沂水县圈里乡魏家河建筑用玄武岩矿开采项目》节能验收专家评审会。参会人员有三位评审专家(名单附后)、建设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

会议期间,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现场查验,对照节能审查批复文件、节能报告和节能验收报告,经质疑和评审,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规范情况

1、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畴,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经现场查验,未发现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否符合节能审查批复文件及《节能报告》要求。

1、项目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玄武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矿山服务年限为11.7年。项目设计可采储量1170.02万吨,可采剥离量954.35万吨,项目购置挖掘机、运输车辆、铲车、道路清扫车、多功能抑尘车、矿石筛分机、矿山安全监控平台系统等,项目设计开采规模为年开采建筑用玄武岩100万吨。经现场查验,项目产品方案、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2、项目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技术参数未发生重大变化。

3、项目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等满足《节能报告》的要求。

4、项目使用能源使用种类为电力和柴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的要求。

5、项目达产后建筑用玄武岩单位产品能耗为1.56kgce/t(当量值),项目无能耗限额标准。

7、根据设备运行功率计算,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559.73tce(当量值);1817.29tce(等价值),低于项目节能报告批复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728.04tce(当量值),1924.31tce(等价值),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三、验收结论

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项目公示时间为:2026.6.3--2026.6.8

建设单位:沂蒙交投鑫原(沂水)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

备注:

附件1:文字文稿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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