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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山东万华塑编有限公司厂区会议室,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2025年第31号令)、《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5〕761号)和《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等文件要求,山东万华塑编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山东万华塑编有限公司年产3亿条塑料编织袋项目》节能验收专家评审会。参会人员有三位评审专家(名单附后)、建设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
会议期间,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对项目情况的介绍和节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现场查验,对照节能审查批复文件、节能报告和节能验收报告,经质疑和评审,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规范情况
1、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该项目不属于目录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畴,属于允许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经现场查验,未发现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否符合节能审查批复文件及《节能报告》要求。
1、山东万华塑编有限公司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临沭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提交项目不单独进行进行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说明和节能承诺,临沭县行政审批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同意项目备案,并出具备案文号:沭行2019029。因项目运行后实际综合能耗超过备案的10%,依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5〕761号)第十九条,(一)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或碳排放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因建设内容发生变化造成能源消费量或碳排放量不可逆超批复10%,连续两年实际能源消费量或碳排放量超批复10%),山东万华塑编有限公司申请对项目进行变更,重新进行节能审查审批。
2、项目主要建设编织袋生产线,主要耗能设备为彩印机、盖光机、分切机、柔版印刷机、吹膜机、塑料挤出覆膜机、圆织机、全自动切缝机、空压机等设备,主要以外购的聚丙烯颗粒、聚乙烯颗粒、水性油墨、BOPP膜、涂膜剂等为原料,主要工艺流程为配料、拉丝、圆织、收卷、印刷、覆膜、吹膜、切缝套、入库待售。项目建成达产后达到年产3亿条塑料编织袋的生产能力。经现场查验,项目产品方案、生产工艺未发生变化。
3、项目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技术参数未发生重大变化。
4、项目节能技术措施和节能管理措施等满足《节能报告》的要求。
5、项目使用能源使用种类为电力和柴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2025)的要求。
6、项目达产后塑料编织袋单位产品能耗为96.34kgce/t,塑料编织袋单位产品电耗为771.85kWh/t,项目产品无行业、国家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6、根据设备运行功率计算,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757.44tce(当量值);9133.67tce(等价值),低于项目节能报告批复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3853.52tce(当量值),9384.91tce(等价值),符合节能验收要求。
三、验收结论
验收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节能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项目公示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联系人:张洪国:*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山东万华塑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
备注:
附件1:临沂固定资产节能验收专家意见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