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公司实施的“台州温岭下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全文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有问题和意见,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可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公司进行反映,针对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将逐一进行处理与回应。
生产建设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台州供电公司
联系人:金琼/*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台州供电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备注:
附件1:台州温岭下新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