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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海宁市新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85万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海宁市新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85万套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丁桥镇凤凰路20号
建设单位:海宁市新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海宁市新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总投资1208万元,租赁浙江芭浪针织有限公司厂房约5000m2,购置塑料注射成型机、吹塑机、辅助粉料机、塑料颗粒烘干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塑料制品85万套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产值约4300万元。
截止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企业已建设完成“年产塑料制品85万套建设项目”,已购置塑料注射成型机、吹塑机、辅助粉料机等设备,可年产塑料制品85万套,对应设备已配套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防治设施,具备整体验收条件。
公示时间:2026.1.13-2026.2.10(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黄姚良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海宁市新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
备注:
附件1:验收报告-新峰(公示稿).pdf
附件2:验收意见-新峰.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