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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安徽江杰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不锈钢管材管件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2.8万吨不锈钢管材管件项目(二期)
项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经济开发区沱湖大道和兴漴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安徽江杰实业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法人代表:李中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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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u9pnnf__gwAT45hxNi0TQ
提取码:4awc
建设单位:安徽江杰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
备注:
附件1:最终版安徽江杰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8万吨不锈钢管材管件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附件2:环保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