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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库车产业园世丰新型建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方面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公司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
公示起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公示内容:《库车产业园世丰新型建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详见附件)
2、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都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阿拉尔市世丰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
备注:
附件1:库车产业园世丰新型建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送审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