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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有关要求,根据承诺制项目专家意见,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等要求,基本达到申报条件,同意按程序申报审批。
公示期限:自*开通会员可解锁*8:30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止,如对《通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综合院区急诊楼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及方案编制单位反映。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凌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净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建设单位:通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
备注:
附件1:通海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综合院区急诊楼配套设施建设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