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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文)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等文件的要求,建设单位自主开展《
昌化镇昌盛纵一路建设工程(昌化反走私综合执法站规划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开通会员可解锁*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参加验收工作的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施工单位等。现将验收工作形成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如对验收内容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反馈至验收组联系人员,反馈意见需以书面材料提出,依据事实写明所提意见,并注明个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我单位将及时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核查。
验收组联系人及电话:付继容 *开通会员可解锁*
昌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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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昌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海南中乐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海南地质综合勘察设计院
建设地点: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
备注:
附件1:昌化镇昌盛纵一路建设工程(昌化反走私综合执法站规划路)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