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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我局拟对广州市南沙区2026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2026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服务。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16.2万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1.抽查内容:重点为南沙区行政区域内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电动自行车等12类重点工业产品,抽查产品不少于54批次。
2.抽查方式:采取线下抽样方式,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验(样品通过买样的方式)。
3.计划抽查批次
序号 |
产品名称 |
生产领域(批次) |
流通领域(批次) |
1 |
电动自行车 |
0 |
2 |
2 |
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 |
0 |
2 |
3 |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
0 |
5 |
4 |
玩具 |
0 |
5 |
5 |
学生用品 |
0 |
5 |
6 |
家用燃气灶 |
0 |
4 |
7 |
商用燃气灶 |
0 |
4 |
8 |
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
1 |
4 |
9 |
手提式灭火器 |
1 |
4 |
10 |
电线电缆 |
3 |
3 |
11 |
中小学生校服 |
1 |
6 |
12 |
休闲服装 |
0 |
4 |
合计 |
— |
6 |
48 |
54 |
|||
4.承检单位依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产品明示的企业标准进行检验,并出具相应报告。
(二)时间要求
中标人需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善抽查实施方案,并协助甲方完成制定本次抽查产品的抽查实施细则。计划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达到项目所有目标并通过验收。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二)报价人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
(三)报价人具有履行本项目必备的专业服务技术能力;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五、报价材料要求
(一)报价材料组成
1.报价书封面;
2.服务机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3.服务机构资格(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实施方案;
5.报价书及费用明细,费用明细需列明每项产品抽查所需检验费、购样费等所有费用明细,形成清单表(原件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7.请按评审标准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材料提交要求
1.报价材料须在封面备注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骑缝章。
2.以上资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9:00-18:00(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把报价材料邮寄到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管理与计量科(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凯翔路3号市场综合服务大楼705室)。
七、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达三家时,本次采购评审小组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本次评审小组可以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本次评审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经核准可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评审标准
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刘心心、林成发,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凯翔路3号市场综合服务大楼7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