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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
统(蒙冀界)段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重新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
段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获批准,建设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由于原合同服务单位已注销,无法继续履约合同,现对该项目的环境监测
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克什克腾(经棚)至乌兰布统(蒙冀界)
段位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境内。
路线起点位于经棚西互通以西 10km 处(丹锡高速大板至经棚段高速公路终
点以西 6km 处,对应省际通道桩号为 K902+300),新建枢纽互通,实现与集阿高
速公路(G5511)和丹锡高速公路之间的交通转换,起点桩号 K0+000。路线向南,
在胡家营子西侧设置特大桥跨越西拉沐伦河,经蛤蟆山西、对面笑、东台子、公
沟店,在孟家大山西侧跨过萨岭河,路线继续向南,经臭水井子、公主湖、元宝
山、夹皮沟,在三道河口处向西南方向沿吐力根河北岸布线,在营林区河口(蒙
冀界)到达本项目终点,顺接 G1611 河北段预留线位。路线全长 96.151km。全
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
26 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全线设特大桥 2064m/1 座、大中桥 15 座、互通立交 5 处,管理分中心 1 处、
匝道收费站 4 处、主线收费站 2 处、养护工区 1 处、服务区 2 处,停车区 2 处。
本项目共设置两段连接线,分别为桦木沟连接线(完全新建),桦木沟连接线
(旧路利用)。技术标准均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 3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采用 8.5 米。其中:
(1)桦木沟连接线(完全新建)起于红山子乡坝塔拉西侧,经暖水路线向北,
采用新开线,跨越暖水沟后、经新地村,后与主线以桦木沟互通相接。起点桩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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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12+389.517,终点桩号 LK23+166.296,路线全长 10.777 公里。
(2)桦木沟连接线(旧路利用)起点与桦木沟连接线(完全新建)起点相同,
路线沿黑桦线布设,经天太永、跨越银钉扣沟,经大营子、永义城、至连接线终
点桦木沟林场,沿线主要经过蛤蟆坝、桦木沟、飞行自驾车营地三处旅游景点。
起点桩号 LK0+000,终点桩号 LK33+547.613,路线全长 33.548 公里。
2.2 项目情况说明
由于我公司于 2019 年 3 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经乌项目环境监测单位北京
京环建环境质量检测中心已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注销,无法继续履行经乌高速项
目技术服务,我公司于该单位之间的合同已经构成了事实上不能继续履行,目前
剩余部分尾留工程未完成,其中包括出具污水检测报告等。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故我公司重新组织环境检测单位招标工作。
本次投标价只针对未完成的服务内容,竣工需要的服务内容进行报价,和之
前服务单位的工作内容无关,投标单位可在原环境监测工作开展基础上继续推进,
也可重新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但需出具项目污水检测报告。
2.2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且本项目成功
通过环保专项验收之日止。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环境监测及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
情况如下:
标段编号
工作类别
主要工作内容
JWHJJCYS
环境监测
(1)编制本项目的环境监测实施方案; (2)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环境监测,并定期提交环境监测报告; (3)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为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提供监测数据、
报告;
(4)项目日常环保咨询(包括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 注:服务单位可在原环境监测工作开展基础上继续推进,也可重新
开展环境监测工作,但需出具项目污水检测报告。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技术服务
(1)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组织报告评审,并协助招
标人进行本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
(2)项目日常环保咨询(包括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 ; (3)如施工期间由于主体工程调整、政策变动等原因,产生环境
影响评价工作变更,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按照变更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开展;
(4)办理招标人提出的环保验收等有关的其他工作; 负责及时落实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根据现行环保相
关规定,需完成的其它所有工作。
2.4 质量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且通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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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门的审批并最终取得批复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6 年 1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 23:59:59(北京时间)
4.2 地点:
“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hzb.com)
4.3 方式:在线获取。登录
“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zchzb.com)自主网上获取,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投标人无需办理 CA 证书,全过程使用账号密码操作即可。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901-6886。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
更,潜在投标人如未从
“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
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4 售价:免费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
标截止时间之前在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各投标单位账号完成提交。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 年 2 月 13 日 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截止时间:2026年2月13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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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上午 9:00-9:30 进入“中采惠招电子
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启解密,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工作人员)。
5.5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解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
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中采惠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hzb.com/)
6.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
件。
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元宝山嘎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经乌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元宝山嘎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刘琦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大街 18 号国际金融大厦综合楼 10 楼
邮 编:010051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杨晓鹏
2026 年 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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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无。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4)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类别
数量
人员能力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1)高级及以上职称;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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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
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
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额较高的优先。
2.1.
1
2.1.
3
形式评
审与响
应性评
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
;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8)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
、投标价(包
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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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
2
资格评
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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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 分 主要人员:20 分 企业业绩:3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 分
2.2.2
评标基准
价计算方
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第一步,
“四舍五入”精确至个位数(元)]:
通过第二个信封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按以下方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a、如果评标价数量小于等于 5 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
价平均值;
b、如果评标价数量大于 5 家小于等于 10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
去掉 1 个最高和 1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评标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c、如果评标价数量大于 10 家小于等于 1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时去掉 2 个最高和 2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评标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d、如果评标价数量大于 15 家小于等于 20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时去掉 3 个最高和 3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评标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e、如果评标价数量大于 20 家小于等于 2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时去掉 4 个最高和 4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评标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f、如果评标价数量大于 25 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 5 个最高
和 5 个最低的投标单位评标价,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或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投 标函总 价 大写金 额 不 一致 的应 予
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投标函总价大写金
额不一致的,应以投标函大写金额为准修正评标基准价。除此之外,评
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
偏差率计
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四舍五入,保留 4 位小数(第二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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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
分项
分值
2.2.4
(1)
技术
建议书
40 分
机构设置、人员
安排的合理性
(5 分)
3~5 分
对机构设置、人员安排等叙述是否合理酌情打分(3~5 分)
服务方案和保
证措施(15 分)
9~15 分
对服务方案和保证措施等叙述是否合理酌情打分(9~15分)
工作的重点与
难点分析(15
分)
9~15 分
对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等叙述是否合理酌情打分(9~15 分)
对本项目建议
(5 分)
3~5 分
对本项目建议等叙述是否合理酌情打分(3~5 分)
2.2.4
(2)
主要人员
20 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20 分
满足强制性标准要求得 20 分。
2.2.4
(3)
评标价
10 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第三步计算):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
≤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
偏差率×100×E2。 其中:F=10,E1 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 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0.1;投标价最低得分为 0 分。
2.2.4
(4)
其他因素
业绩
(30
分)
30 分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均得 18 分。
近 5 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书签订时间为准)每承担过 1 项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监测或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服务任务加 6 分,最多加 12 分。 注:一个合同中同时包括环境监测、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技术
服务多个工作内容的,可以认定为多项业绩。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 7 人及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