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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
本包头市东河区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7万元,招标 人为包头市东河区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规模:全自动酶免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蒸汽灭菌器;各1台;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全自动酶免分析仪等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http://www.ccgp.gov.cn/cr/list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两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含。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0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00。
获取方式:内蒙古铭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包头办事处(包头市东河区公园路公七街13号楼1单元2号)现场获 EV。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https://tools.nmgztb.com.cn/person
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 内乐附楼_楼 )。
(一)获取文件须知: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提供"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注: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二)平台交易服务费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 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收取。
(三)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交 台(https://www.nmgztb.com.cn/),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btzcpt.com/);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包头市东河区医院。
招标人:包头市东河区医院
地址:包头市东河区西门大街121号
联系人:张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铭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街道园艺新家园102号楼10层1001
盖草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501297025@gg.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