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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
一、招标条件
本喀喇沁旗XX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18.3万元,招标 人为喀喇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喀喇沁旗XX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获取时间: 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16:30:0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详见公告内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内容。
详见公告内容;
公告发布媒介: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②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③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tyst.nmg.gov.cn/);
2025/11/7 11:52
内蒙古公示公告发布工具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 喀喇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锦山镇锦南大街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 82778817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恒盛广场D座506/507室
联系人:银依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 827788175@qq.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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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喇沁旗 XX 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已由喀喇沁旗 人民政府(喀政字【2025】236号)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喀喇沁旗发 展和改革委员批复,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批复,建设资金 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喀喇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1.1 采购项目名称:喀喇沁旗 XX 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1.2 采购人:喀喇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
1.3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不予公开。
2.1 本项目施工监理拟划分为1个合同段,合同包划分情况见下表:
| 合同段编号| 合同段名称 | 采购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 ZJ | 施工监理 | |路基、路面、桥涵工程、交通安全设 施及其附属设施等施工监理 | 18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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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30个月,其中计划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2026年 5 月 31 日,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173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 月。(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3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境内。
2.4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5 安全目标:零事故。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为非 外资参股、控股及非外资独资企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股股东以及供应商
拟派所有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得具有境外永 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的情况。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②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必须在投标 单位工作,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
3近5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计划交工日期为准) 至少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的施工监理任务(工程内容需包含大桥及 以上桥梁工程)。
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供 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项规定仅适用 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文件列入名录的供应商】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 125 号), 供 应 商 在 报 名 时,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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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竞 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价。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有串通投 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 2025年 11月 7_日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 17 时 00分,将填写完毕的《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 (见内蒙古自治区 交通运输厅网站附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电子证书)、基本 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等资 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male1369@163.com 即可。未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 进行确认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后果自负。凡经资格审查合格后 供应商方可获取采购文件。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 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1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 时 30分,供应商应 于当日 09 时 00分至 09 时 30 分将响应文件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授 权委托书)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松山大街中昊大厦云招采服务平台 开标四室 B14。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 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 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③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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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转载无效。
采购人: 喀喇沁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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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0244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内蒙古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恒盛广场 D 座 地 506/507 室
部 编: 010040
联 系 人:马先生/银先生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2025 年 11 月 0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