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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本十里铺至哈巴其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 资金:3万元,招标人为克什克腾旗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十里铺至哈巴其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
【1】十里铺至哈巴其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 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详见公告内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00。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内容。
详见公告内容;
公告发布媒介: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
招标人: 克什克腾旗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
联系人:于海洋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 82778817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银依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 827788175@qq.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
十里铺至哈巴其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
十里铺至哈巴其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 施工图设计已由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以克交发〔2025〕120 号文批复,建设资 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地方自筹,采购人为克什克腾旗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1.1 采购项目名称:十里铺至哈巴其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 务;
1.2 采购人:克什克腾旗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1.3 采购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十里铺至哈巴其拉公路工程,全长 8.635公里,起点位 于顺接十八盘梁至常胜沟门公路,起点桩号 K0+000,路线呈南北走向,沿线经过 新房子、兴隆城,终点位于常胜村,终点桩号 K8+635.534。本项目按三级公路 标准进行建设,设计行车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米,路面宽度6.5,土路 肩 2x0.5m,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荷载:公路-II级。其中 K2+640-K3+110 段(穿越新房子)路基宽度 6.5米, 路面宽度 5.0米, 土路 肩 2x0.75m; K7+340-K8+000 段(穿越常胜村)路基宽度 6.5米,降面宽度 5.0,土路肩 2x0.75m。
| 合同段编 | 合同段名称 | 采购范 | 最高投标限价 |
|---|---|---|---|
| <प्रप | 圖 | (元) | |
| SYJC | 服务 | |本项目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交通 |教人父儿士学|安全设施等工程的交工、竣工实体检测、外观 |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并出具竣(交)工前质量| 检测报告。 | 30,000.00 |
2.1 本项目试验检测拟划分为1_个合同段,合同包划分情况见下表:
2.2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之日止(即:具备检 测条件后在发包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所有检测工作并提交合 格的检测报告)。
2.3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境内。
2.4 质量要求:提供的试验检测服务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颁发的有关规定。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供应商必 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需具备:
1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且该试验检测 机构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属实且证书状态为"有 效"状态;
2)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 承担过1项公路工程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任务。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 库(2016) 125 号),供应商 在 报 名 时, 通 过 信 用 中 国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竞 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竞价。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有串通投 标、违法分包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竞价。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2025年11 月 10日 17 时 00分,将填写完毕的《采购文件领取确认表》(见内蒙古自治区 交通运输厅网站附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电子证书)(如有)、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等资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827788175@qq.com 即可。未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 邮箱进行确认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后果自负。凡经资格审查合 格后供应商方可获取采购文件。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 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5.1 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4时 30分,供应商应 于当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将响应文件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授 权委托书) 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松山大街 76-2 号中吴大厦云招采 服务平台开标四室 B14。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 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 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办法详见公告附件。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2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③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其他 媒介转载无效。
采购人:克什克腾旗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邮 编: 025350
联系人:于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内蒙古新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恒盛广场 D 座 地 506/507 室
出 编: 010040
联 系 人:银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