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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2025年第十二批集中采购(输电线 路防山火杂松针草清理服务及输电线路白色垃圾清理服务)
(项目编号: SSJS2025-NM-NC-230(CJ-2025-12) )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2025年第十二批集中采购(输电线路防山火杂松 针草清理服务及输电线路白色垃圾清理服务)(项目编号:SSJS2025-NM-NC-230 (CJ-2025-12))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国有企 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等相关的规定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小组推 荐的成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1日。
| 标段 号 | 标段 名称 | 成交 候先 人排 序 | 成交候选人名 称 | 响应报价 (元/平方 米) | 质量(真实 性承诺) | 服务时间 | 响应采购 文件要求 的资格能 力条件情 ਸ | 评审情 况(综合 排序) |
|---|---|---|---|---|---|---|---|---|
| 7 | 输申线 路防山 火架松 针草清 理服务 | 第一 | 内蒙古再生同林 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 | 15.00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 日起开始实 施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 第二 | 内蒙古东景元木 绿化工程有限公 门 | 14. 70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 日起开始实 施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限中后 综合排 序第二 | ||
| 第三 | 内蒙古天成服务 外包有限公司 | 15.00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 日起开始实 施 | 满足米购 文件要求 | 限中后 综合排 序第三 | ||
| 8 | 输出线 路防山 火架草 松靖清 理及松 树提干 1-3层 | 第一 | 内蒙古青藤建设 有限公司 | 18. 70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 日起开始实 施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 第二 | 内蒙古再生同林 建设集才有限公 ロ | 18. 90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 日起开始实 施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二 |
| 服务 | 第三 | 内蒙古东景元林 绿化工程有限公 ロ | 18.80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 日起开始实 施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三 | |
|---|---|---|---|---|---|---|---|---|
| 9 | 输电线 路自色 垃圾清 理服务 | 第一 | 内蒙古家安人力 资源有限公司 | 0. 18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 日起开始实 施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一 |
| 第二 | 内蒙古通德人力 资源有限公司 | 0. 18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 日起开始实 施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二 | ||
| 第三 | 包头市自农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 | 0. 18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之 日起开始实 施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综合排 序第三 |
| 标段号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否决原因 |
|---|---|---|---|
| 7 | 10 | 保定市英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实质不符 |
| 7 | 2 | 马邑人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 7 | 3 | 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实质不符 |
| 8 | 1 | 保定市英电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实质不符 |
| 8 | 2 | 马邑人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 8 | 3 | 湘潭水利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实质不符 |
| 9 | 1 | 马邑人建设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 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及《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释义等相关的 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 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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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 邮箱 Sszb2025@163.com(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8:00)。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2.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 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3.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 动的正常讲行。
4.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 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 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 01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