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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0686-25300H142720N)
公示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评标情况 I
【1】包件1 (10KV开关柜) :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内蒙古科建电气有限公司,其他报价:详见后附公告正文,质量无详见后附公告正文,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详见后附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第2名:正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报价:详见后附公告正文,质量无详见后附公告正文,工期/交 货期/服务期:详见后附公告正文;
2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内蒙古科建电气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正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要求:
中标候选人 (内蒙古科建电气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后附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正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后附公告正文:
详见后附公告正文
1:详见后附公告正文;
2: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 (ecp.impc.com.cn:21002)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 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尔多斯供电分公司物资供应处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康巴什区
联系人:刘勇志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 zhaoweiko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3号
联系人:刘东野、雷俊廷、高宇、张超洋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cbwtceg@163.com
鄂尔多斯供电公司 2025年第三批生产技改应急项目 10kV 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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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供电公司 2025年第三批生产技改应急项目 10kV 开关柜询比采购 (项目编号:0686-25300H142720N)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 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 示期1日。
| 府 5 | 标段名称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元) | 质量 (真实性 承诺) | 工期 (交货期) | 响应采购文件 要求的资格能 力条件情况 | 评审情况 (综合排 序) |
|---|---|---|---|---|---|---|---|
| 包件 1 (10KV 开关柜) | 内蒙古科建电气有限 公司 | 400000.00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 要求 | 综合排序 第一 | |
| 正耐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 | 443750.00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 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 要求。 | 综合排序 第二 |
| 标段号 | 房 号 | 供应商名称 | 否决原因 |
|---|---|---|---|
| 包件 1 (10KV 开 | 关柜) | 科畅电气有限公司 | 多个报价 |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
期间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3 邮箱 zhaoweikog@163.com(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党风廉政监督电话:1319081255
2.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1)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 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 动的正常进行。
5.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 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 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