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2025年第二批国省干线平交道口钢制警示柱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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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0
发布于
内蒙古乌兰察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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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2025年第二批国省干线平交道口钢制

警示柱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FWZB-HT﹝2025﹞-15)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一、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2025年第二批国省干线平交道口钢制警示柱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53.832万元,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JSZ-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JSZ-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0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

获取方式:在华通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盛世嘉华C座13

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0:00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盛世嘉华C座13楼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2025/10/20 15:15

内蒙古公⽰公告发布⼯具

https://tools.nmgztb.com.cn/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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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人

招标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187459140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通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科尔沁快速路融创青城一号

联系人:孙延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件:htgcnmg@163.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5/10/20 15:15

内蒙古公⽰公告发布⼯具

https://tools.nmgztb.com.cn/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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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2025 年第二批国省干线平交道

口钢制警示柱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2025年第二批国省干线平交道口钢制警示柱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批准。资金来源上级部门拨款,采购人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项目已具备

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2025 年第二批国省干线平交道口钢制警示柱采购

1.2 采购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 采购项目概况:

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所管辖路段现需要对警示桩及配件进行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2025 年第二批国省干线平交道口钢制警示柱采购。

2.2 合同包号:JSZ-1

2.3 交货期: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5 日内供货。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乌兰察布市)。

2.5 质量保证期:本项目所采购产品质量保证期为签署《验收书》之日起计 12 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号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配置

采购预算总金额(元)

JSZ-1

1

警示桩及配件 警示桩 4486 根,其他详细参数详见采购文件及图纸;

538,320.00

注:1.本次采购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2025 年第二批国省干线平交道口钢制警示柱采购,采购内容为以上。包括将材料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提供相关材料的后续服务等。

2.供货商负责将材料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包含运费和装卸费等,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3.采购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对每批货物进行随机抽样检测,如不合格,采购人

有权拒绝该批次所有货物设备,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除支付检验费用外还另需支付违约金 5 万元/次。如中标人提供货物经采购人检验屡次出现质量缺陷,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采购货物技术性能指标参数不允许有任何负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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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同时满足如下要

求:

(1)资质要求:

a.供应商须具有国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能力;

(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

包经营户;自然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公民。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

合伙企业),要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

业单位,要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

所,要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要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条件。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可以以分公司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业绩要求:

近 3 年内(2022 年 10 月至投标截止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供应公路警示桩类似材料的经验,

业绩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应能力。

(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投标。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不得参加投标。(注:如供应商为国内注册的法人需提供此截图,其他组织等提供无“严重违法失信承诺

书”即可。)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a.项目负责人:具有 3 年以上担任类似项目项目负责人经验。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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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25 年 10 月 21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每个工作日上午 9:30

—12:00 时,下午 3:00—5:00 时,在华通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 1000

元/套。

4.2 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4.2.1 获取文件须出示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格式见附件 1);

4.2.2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账户信息)及彩色复印件一套且加盖投标人

公章;

4.2.3 获取文件资料按照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中的要求提供,并采用 A4 纸打印(格式见附件 2)。

注:①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受;

②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

为原件;

③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④潜在供应商将以上资料在获取采购文件同时递交至华通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资料不全

将被拒绝获取采购文件;

⑤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邮件报名。

5.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相关事宜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15 时 00 分,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响

应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盛世嘉华 C 座 13 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5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15 时 00 分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盛世嘉华 C 座 13 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上发

布。

7.其他

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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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编:012000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址: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信息指挥中心

编:012000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 系 人:王先生

采购代理:华通工程咨询(内蒙古)有限公司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科尔沁快速路融创青城一号

编:010040

联 系 人:孙先生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htgcnmg@163.com

202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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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现委托

为我方

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获取乌兰察布市公路养护中心 2025 年第二批国省干线

平交道口钢制警示柱采购的采购文件,签署的文件及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明

供 应 商: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背

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正

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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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采 购 人

登记时间

分(获取文件现场填写)

申请包号供应商名

联系方式

姓名:

电话:

传真:

邮箱:

法定代表

人(或

经营

者)或

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

获取文件条件及资料顺序(以下由代理机构填写)

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的原件及复印件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授权委托书原件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理人)

合格( ) 不合格( )

备注:

注:以上资料均为彩色复印件且需要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注:本登记表中的“获取文件条件”的资料顺序按顺序整理。

注:获取文件递交纸质资料地址为:呼和浩特市保全街融创青城一号 15 号楼 1301 室,请各潜在供应商于获取文件时间前递交资料,否则超时概不接收,按无效处理。

注:1.本表及所附资料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2.获取文件时本表所递交的所有资料不作为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和评审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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