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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为使社会各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浓盐水分盐及资源化利用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浓盐水分盐及资源化利用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建设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年处理浓盐水71.4万m³,年产氯化钠2.35万t、硫酸铵11.76万t、碳酸氢钠13.84万t;建设1套71.4万m³/年浓盐水分盐及资源化利用装置,配套建设1座库容2.5万m³刚性填埋场及相关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分公司;
联系人:马维嘉;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217230634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eR08CDROpmsxyxKf_N2Pg
提取码: 49tc。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到第四条给出的链接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好后发电子版表格至建设单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