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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宁夏领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7500吨/年四氯化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一条7500t/a四氯化锡生产线,总投资5000.0万元,建设周期为1年,年生产300天,四班三运转。新建1座氯化车间、1座液氯储存卸车厂房及配套处理设施、储运工程除本项目新建液氯储存卸车厂房内设的3台卧式液氯储罐外还依托已建储罐区设置的1台四氯化锡储罐;本项目所涉及的原料、产品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汽车运输;公用工程依托厂区原有供水、供电、供热系统外,车间内新增2台导热油电加热器;废水处理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噪声采用基座减振降噪;危险废物委托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经将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进行卫生填埋。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及相关部门。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地址: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ALGedBU3DpgjtrXiQEg2TA
提取码: nsfu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自行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公司查询。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正在完善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邮局等方式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宁夏领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部长/*开通会员可解锁*
环境影响评价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441-1号,新新大厦8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谭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起止时间:2026年6月24日至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