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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富川瑶族自治县三产融合古法新酿瑶蔬香酱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C2026-G1-230036-GXHH
项目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三产融合古法新酿瑶蔬香酱项目
预算总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8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三产融合古法新酿瑶蔬香酱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82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富川瑶族自治县三产融合古法新酿瑶蔬香酱项目,本项目核心产品(主要投标货物)为:“直线柱塞灌装机”。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82
合同履约期限:(1)建设及供货期:本项目施工、设备供货至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设备供货自承接人收到发包人《排产通知》起启动;现场施工以发包人签发开工令为准,全部工作须在上述总工期内完成。(2)试运行期:经验收小组验收合格,且第一次试运行成功之日起30日历日,试运行期满无故障问题的,发包人出具投入使用证明,试运行期间发生问题的,以故障排除之日起重新计算试运行期。(3)质保期:试运行合格之日起1年,产品经更换(或维修)后的质保期从更换(或维修)完毕,并经验收小组再次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的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民政 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指导精神,具体措施如下: 1.1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 号)》预留分包。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应将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部分的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2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对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大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金额≥合同总金额30%的,其投标报价给予6%价格扣除,评标价=投标报价×(1−6%)。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 ,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供应商应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gcy.zfcg.g*zf.gov.cn/,以下简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
开标地点:贺州市贺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侧附属楼政采开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采购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民政 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指导精神,具体措施如下: 1.1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 号)》预留分包。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应将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部分的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1.2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10%)。对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大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且分包金额≥合同总金额30%的,其投标报价给予6%价格扣除,评标价=投标报价×(1−6%)。2.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3.投标保证金:无。4.评标说明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审专家分别在主场(项目所在地)及副场(异地)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同步评审。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富川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联系人:唐开富
项目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富麦路(富阳派出所北上100米)
项目联系人:黄利娜
项目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pdf
1.1M
“政采贷”政策告知函.doc
63.5K
(已压缩)工程量清单.pdf
3.6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