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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和湖北省民政工作安排,现就第二十一届湖北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承办项目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第二十一届湖北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承办项目
(二)项目预算:34万元
(三)项目采购人:湖北省民政厅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第二十一届湖北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设立艺术比赛(包含诗词、书法、绘画、摄影等4个类别)和文艺比赛(包含声乐、舞蹈、服饰文化、语言艺术、特色才艺5个类别,特色才艺包括:楚剧、汉剧、黄梅戏等湖北省非遗技艺)两大类比赛活动,面向全省50岁及以上的中老年人群体征集作品。大赛活动5月启动;6月底前完成组织动员和艺术作品的征集工作,指导各市州完成文艺节目的海选工作;11月下旬前,完成艺术作品的巡展和文艺节目的分赛区复赛和总决赛工作,编辑出版优秀作品集。在全省设立3个及以上具有代表性的分赛区,并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各市州代表队展开竞赛与比拼。各分赛区活动采用“现场文艺才艺比拼+艺术作品展览”双轨并行模式,一方面组织代表队开展文艺才艺现场比拼,另一方面同步设置诗歌、书法、绘画、摄影等艺术类作品展览区,集中展示各市州中老年群体的艺术创作成果。
2.编辑出版印刷大赛优秀作品集不少于1000册,优秀艺术作品巡展不少于4场。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供应商为社会组织的,须提供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材料(能够反映年检合格信息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发布的年检结论公告截图等;经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提供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上一年度年报,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承办省级及以上级别艺术作品和文艺节目等综合性赛事、晚会、会议会展的项目经验以及宣传策划经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承办要求
(一)大赛承办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部署要求,以“银龄焕彩·荆楚芳华”为主题,采用市州银龄才艺PK模式,突出湖北地域属性与中老年群体特色,打造一场深度融合文化养老、非遗守护与银发消费的省级文化盛事。面向全省50岁及以上的中老年人群体征集作品,邀请专业评委评出优秀作品,编辑出版、广泛宣传优秀作品。
(二)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发动,扩大参与面、提高参与度。
(三)评选活动做到公开、公正。
(四)承办单位负责活动评选及巡展、展演期间安全责任。
四、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在湖北省民政厅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五、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一式五份,胶装。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7:00,逾时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送达地点:湖北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省民政厅机关大楼902室)。
六、竞争性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结果在湖北省民政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齐,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541854031@qq.com
附件:第二十一届湖北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承办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湖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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