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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告》(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行政执法案卷第三方评查项目)
| 采购人 |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行政执法案卷第三方评查项目 | 预算价 | 20万元 | |
| 联系人 | 李老师 | 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采购人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7号 | |||
| 拟选择单一来源 供应商名称 | 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 |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行政执法案卷第三方评查 |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 采购方式的原因及 满足需求的说明 | 本项目经专家组论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 |||
| 供应商提供的 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行政执法案卷第三方评查 |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经专家组论证,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行政执法案卷第三方评查项目,要求供应商质量高、效率高、专业性强、从事类似项目经验丰富,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从2014年开始连续承接省法制办及其他省直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行政执法案卷第三方评查项目,该所精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行政执法案卷第三方评查流程,了解具体情况,能积极、高效地配合采购人完成评查工作,考虑拟承接主体须同时满足项目的连续性、熟练性、稳定性、准确性、保密安全性等多方面客观条件,本项目拟承接主体具有项目实施的唯一性,均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专家: 刘嘉 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 高工 邵永红 审计科研所 高工 吴林兵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 |||
| 拟成交价格 | 20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成交价格为准 |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