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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分局“一标三实”门楼牌制作、安装项目变更公告
湖北飞浪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的委托,拟就其“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分局‘一标三实’门楼牌制作、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因项目需要,现对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作出如下变更: 1、第三章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中,增加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样品在治安管理支队备案: 备案地点: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备案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备案联系人:韩坤 备案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中评分细则: 原评分表:|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产品响应程度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得15分,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任意参数负偏离总数超过三项(含三项),经磋商小组评审讨论后,此项总分为0分。 投标人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材料材质检测报告等参数响应情况证明材料,证明其产品技术参数是否响应。未提供相关参数响应情况证明材料的,将作为未响应而不得分。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 15 |
| 技术能力 | 投标人具有以下几类技术加工设备: ①覆膜类设备 ②丝网印刷或电喷类设备 ③剪裁或切割类设备 ④下料及或落料类设备 ⑤冲孔或打孔类设备 以上设备提供齐全的得5分;每缺一类设备扣1分。 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技术设备图片及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5 |
| 样品 | 对样品外观(如美观、符合标准、印制字体及色泽不易老化掉色等),是否有色差、气泡、毛刺、色泽是否鲜艳等,根据其优劣程度进行评分。优得4分,良得2-3分,一般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10 |
| 对样品的整体设计及制作工艺进行比较后,根据其优劣程度进行评分。优得4分,良得2-3分,一般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
| 样品二维码是否能识别,扫码显示信息是否与样品标示信息一致、准确;完全满足得2分。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产品响应程度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部分要求得12分,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任意参数负偏离总数超过三项(含三项),经磋商小组评审讨论后,此项总分为0分。 投标人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材料材质检测报告等参数响应情况证明材料,证明其产品技术参数是否响应。未提供相关参数响应情况证明材料的,将作为未响应而不得分。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 12 |
| 证书及检测报告 | 投标人取得由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实验室颁发的《全国标准地名标志产品合格证书》及其检测报告中产品种类包含:反光地名标牌的得1分;漆膜地名标牌的得1分;聚酯长余辉、反光长余辉地名标牌两种都有的得1分,只有其中一种的不得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3 |
| 生产设备 | 根据投标人产品所需生产设备进行打分:冲床、自动清洁机、丝印机、标牌自动化生产设备、自动喷漆机、自动烘烤机、覆膜机、晒版机、UV平板打印机、自动定位打孔机、标牌自动化检测设备等全部具备得5分,每缺少一项设备扣2分,扣完为止。(需提供设备实景图片和设备正规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 样品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审: 按样品材料规格进行评比,优得2分,良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按样品图案清晰进行评比,优得2分,良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按样品蓄光效果进行评比,优得2分,良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按样品布局合理进行评比,优得2分,良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按样品二维码清晰度、扫描速度快慢、信息准确程度等情况进行评比,优得2分,良得1分,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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