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可回收物(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商采购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6
发布于
浙江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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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为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服务项目前期预算调研,特发此公告,进行预算价格市场调研。欢迎有意向的满足资质和条件的单位,按医院要求提供书面预算报价和其他资料。

一、▲服务单位参加市场调研特定条件

1.回收服务单位系在浙江省经济信息和文化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文的浙经信[2020]197号文件《关于公布浙江省有能力利用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可回收物企业名单的通知》内的单位。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具有医用输液袋、医用输液塑料瓶、医用输液玻璃瓶及瓶口铝盖回收。

3.具有政府商务部门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备案经营品种包括医用输液袋、医用输液塑料瓶、医用输液玻璃瓶及瓶口铝盖回收。

4.具有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二、其他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服务项目清运以及处置管理方案、设备车辆配置、人员安排;

4.预算报价文件;

5.2022年以来的相关回收处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清运处置回收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意向参与调研的单位可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提交文件仅作为院方采购前期预算价格论证依据,不作为投标报价,与今后公开招标流程环节无关。

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小张 2290517

市场调研文件递交方式:书面一式四份,在截止日前提交至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保卫后勤科(门诊四楼行政区周六、日休息)。

附件: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可回收物(输液瓶、袋)回收处置服务商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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