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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更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2人,评标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注:评标委员会组建时,可增加评标委员会人数,但招标人代表人数不能增加。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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