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石化公司2026-2027年度化学试剂与玻璃器皿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临时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27
发布于
陕西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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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玻璃器皿与化学试剂428项 采购范围: 玻璃器皿与化学试剂428项 投标人条件: 1.资质条件 1.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应为中石油准入供应商,具有云梦泽平台“A440601试验器皿、A440701实验用耗材、A440801实验用杂件、A441301无机化学试剂、A441302有机化学试剂、A441304基准及标准试剂、A441305分析用化学试剂、A441306仪器分析试剂、A441307其他化学试剂”类产品准入的供应商,且准入状态正常; 1.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本项目所涉及危险化学品试剂。 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化学试剂玻璃器皿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同一个合同需同时含化学试剂与试剂器皿为有效业绩; 3.产品质量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产品,供货产品生产日期与供货日期不超出6个月,产品完全符合采购国家标准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4.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6.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石化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且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相关标的物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投标产品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相关产品被暂停交易权限的(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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