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新特产品聚醚基础油(第二批)采购项目-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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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19
发布于
北京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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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新特产品聚醚基础油(第二批)采购项目-临时 项目编号: RHY2607-0031 项目类型: 物资类 联系人: 李明航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润滑油分公司 项目单位: 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调合装置 采购范围: 采购满足本次采购物资的技术标准、参数的聚醚化工原材料。 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需提供2023-2025年度(或2022-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司公章)。不按照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满足“资产负债率不大于100%”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基础油产品的供货业绩材料,至少提供一份近两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产品的供货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合同相对应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 (4)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承诺符合标的物运输等方面的质量安全环保要求(需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应具有供货组织方案,拥有所投标包的供货能力,生产及销售网络健全,交货保证措施到位(需提供相关材料)。 (6) 供应商须承诺所提供产品符合质量指标要求,严格执行中标价格,诚信供货。如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或其他违约行为,愿意承担取消供应商资格,列入黑名单的后果(需提供承诺书)。 (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前三项要求投标人登录以下网站查询并完整截图,并且本评审条款的所有的网站查询以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③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站(www.cnpcbidding.com)失信信息公告查询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⑤未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www.cnpcbidding.com/#/blacklist)(须提供承诺书)。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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