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分公司2027年炼化系统大检修主体装置检修系列施工项目-(2)化工一区主体装置检修施工-月度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14
发布于
甘肃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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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系列公开招标的兰州石化公司2027年炼化系统大检修主体装置检修系列施工项目包含61套生产装置(或系统)检修(附表1),包含常规检修、技改技措以及安全环保隐患治理等项目。本次主体施工单位招标分三个区域(炼油区、化工一区、化工二区)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兰州石化分公司2027年炼化系统大检修主体装置检修系列施工项目-包含(1)炼油区主体装置检修施工招标;兰州石化分公司2027年炼化系统大检修主体装置检修系列施工项目-(2)化工一区主体装置检修施工招标;兰州石化分公司2027年炼化系统大检修主体装置检修系列施工项目-(3)化工二区主体装置检修施工招标。 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主要包括《兰州石化公司2027年炼油化工装置系统大检修项目计划表》中的乙烯一部、聚烯烃一部、橡胶部等3个二级单位管辖13套装置区域内常规检修、部分三措、改造及甩碰头项目项目。(其中三措、改造及甩碰头项目主要指概算在300万元以内的费用化项目)。(具体施工内容以下达计划为准) 投标人条件: 4.1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2 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 4.2.2 一、二标段投标方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2.3一、二标段投标方具有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压力容器D级及以上资质,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所有标段投标人需获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 许可项目压力管道许可子项目GC1级及以上工业管道许可。 4.2.4标段二投标方要承诺检修时提供不少于2台高压清洗设备(额底压力不低于120MPa)。 4.2.5所有投标方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证书及许可证官方网站查询截图)。 4.2.6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http://125.32.26.40:8300),(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当日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4.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或最新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5年但距2026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4 业绩要求: 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少具有炼油化工装置大检修或炼油化工装置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保等类型1项及以上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须提供有效的以下业绩证明资料:(1)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2)项目结算税务发票扫描件或电子发票,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发票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3)工程竣工(交工,含中间验收)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扫描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含中间验收)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未按照以上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4.5 信誉要求 4.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5.2 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点击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zxgk.court.gov.cn)。 4.5.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4.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4.5.5 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被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指被兰州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以及非因评价不合格、业务调整、无业务往来业务退出原因被兰州石化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承包商准入资格、终止市场准入资格的)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投标人须未被纳入工程类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开标日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4.6 项目经理要求 4.6.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提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需提供有效期内电子证书且本人签名栏手写签名及日期签署齐全)。 4.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6.3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至少具有 1 项炼油化工装置大检修或炼油化工装置新建或改扩建等类型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00万元,须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主要页、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及结算发票为业绩材料;业绩额度以发票为准,发票必须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结果与提供的发票扫描件不一致或在该平台查询不到的视为提供虚假发票,请投标人谨慎提供相关资料)。 4.7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4.7.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项目关键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劳动合同主要页及投标截止时间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印章清晰可辨。) 4.7.2 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4.8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4.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其他要求: 2023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 较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较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较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4.11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5. 投标人承诺不存在影响后期合同履约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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