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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述: 采购分公司所需日常生活杂品。 采购范围: 日常生活杂品采购,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表中所有品牌不作为供应商的指定品牌。 投标人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项标的物的销售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发票开具时间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日),证明材料不完整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查验网: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 5.其他要求: 5.1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投标将被否决。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内供应商的,评标时,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状态处于“冻结”“中止”“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投标将被否决 5.2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或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