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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体成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建省闽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3,180,000.00元 | 86.97 |
合同包1:
服务类(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体成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建省闽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生态环境治理服务 | 福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一期) | 开展福州市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闽清县、永泰县6个区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工作。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开展福州市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闽清县、永泰县6个区县约2.7万亩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工作,建立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清单,编制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和分析报告,提出土壤污染防治及农用地污染源头管控对策建议,编制污染源整治方案。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福州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溯源项目补充监测方案》,并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 (2)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提交初步溯源成果。 (3)签订合同后8个月内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会,并提交通过专家组复核的溯源成果。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按照《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环办土壤函〔2024〕442号)以及《福建省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工作方案》(闽环保土〔2024〕16号)相关规范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3,180,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王瑞敏 |
| 评审专家: | 李富果 、 李正誓 、 王玫 、 林瑶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按以下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的服务采购费率1.5%,100-500的服务采购费率0.8%开户名称:福建正工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滨支行银行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3.24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政策优惠情况:无;
3、各投标人各至招标代理现场领取中标结果告知函。
名称: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福建正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7座3层316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杨辉、杨碧霞、林燕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建正工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