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武平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7-04
发布于
福建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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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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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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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350824]TRCG[TP]2026005-1

二、合同名称:武平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二次)

三、项目编号:[350824]TRCG[TP]2026005-1

四、项目名称:武平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武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址:武平县平川街道枫亭路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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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乙方):龙岩市净益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培丰镇丰田村田洋仔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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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污泥处置服务 4,380(吨) ¥127.0000 ¥556,260.00 1.污泥处置技术工艺: 本项目的污泥处置技术工艺需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泥处理技术工艺,且必须符合当地政府环保部门的实际要求。 2.污泥处置项目设施要求: 2.1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具备条件成熟的污泥处置场所、生产、设备、设施等,能够在中标合同签订后立即用于接收采购人委托范围内的污泥合规处置。 2.2投标人可以采用租赁等方式使用污泥处置场地,并保证场地使用的合法性,任何由于污泥处置场地使用引起的法律纠纷或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后果,投标人应自行负责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2.3污泥处置场地应具备满足污泥卸车、堆放要求的接收场地,并保证该场地可安全倒车卸车等基本条件,以及在暂停处置情况下至少可连续二十四小时堆放污泥的储量要求。 2.4投标人应自行配备合格的污泥装卸设备,自行负责现场污泥装卸工作。 3.车辆要求: 3.1运输车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用于运输污泥的车辆应密封、防渗漏。污泥运输车辆宜专车专用,应固定运输路线并安装卫星定位 ,运输行驶记录应可查询,车辆信息应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备。 3.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若中标后车辆运输装卸后必须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后出厂,车辆运输途中不得滴漏洒、污泥散落、掉落道路应由投标人及时清理。若未及时处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出现该情况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项目的污泥处置服务应执行污泥转移联单制度,转移、处置污泥应在出厂和接收处置环节分别计量,出厂污泥量、承运量应与接收处置量相符。污泥处理及处置场所位于同一地点,通过有效的监控措施实施一次计量。污泥转移、处置的统计报表应由污泥产生单位、污泥运输单位、污泥接收单位共同确认。 3.4投标人中标后需自行勘察运输路线。 3.5投标人所投入的运输车辆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年检合格,若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等,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为运输车辆配备GPS定位模块。 4.服务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成熟的污泥处置处理技术及工艺用于采购人委托范围内的污泥规范化处置,确保污泥处置处理过程和结果达到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的目的。 4.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该技术及工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投标人应自行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合同金额: 556,26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陆仟贰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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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同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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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武平县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服务(二次)合同(3).zip

合同文件.pdf

武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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