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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血气分析仪):
废标理由: 其中优里嘉(福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审查不通过
采购包2(中央监护系统(1拖6)、心电监护设备):
废标理由:通过
采购包1(血气分析仪):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采购包2(中央监护系统(1拖6)、心电监护设备):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 采购人代表: | 吴莹辉 |
| 评审专家: | 郭征 、 黄建辉 、 孙黎明 、 刘跃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血气分析仪:0万元
收取对象:无
合同包2中央监护系统(1拖6)、心电监护设备:0万元
收取对象: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采购包1: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查小组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了审查,其中优里嘉(福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单位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资格承诺函”未加盖单位公章,且未提供“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④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的规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投标文件无效,其余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至资格审查环节,本采购包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故本采购包1废标。
(2)采购包2:评标委员会对前述3家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其中福州知善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1】中的室上性心动过速的佐证材料”,不符合“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投标无效,其余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至符合性审查环节,本项目采购包2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故本项目采购包2废标。
名称:福州市中医院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坂中路566号
联系方式:潘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1#楼A座23层18H室、18I室、18J室
联系方式:吴明珠、罗国清、毛国锋/*开通会员可解锁*-8005
项目联系人:吴明珠、罗国清、毛国锋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005
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