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实验恒河猴(猕猴)引种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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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350001]BYZB[GK]2025031-1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实验恒河猴(猕猴)引种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省莆田市华南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友谊村(隔头分校旧址内) 3,099,800.00元 95.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实验恒河猴):

货物类(福建省莆田市华南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实验用动物 实验恒河猴一批 实验恒河猴一批 / 符合标准 50 61,996.0000 3,099,8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张海涛
评审专家: 房丹 、 刘飞 、 王茂明 、 黄津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以本项目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05%;100万-500万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77% ;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②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交纳。代理机构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交费后应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开具发票,跨季度不提供补票或换票等服务;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开票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若中标供应商因故未签定合同或未履行合同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③中标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米罗街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080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实验恒河猴:2.666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未中标的投标人可至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其本投标人的评审得分及排序告知函。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基本医疗)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岳峰镇东二环泰禾广场(一期SOHO) 3号楼702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87820216-8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海清 罗娴静 韦嘉楠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87820216-800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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