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品牌户外广告宣传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6-18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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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350001]HHTC[GK]2026005

二、项目名称:公益品牌户外广告宣传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州国视电广传媒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宦溪镇黄田村民委员会办公楼136室 968,000.00元 99.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福州国视电广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广告宣传服务 公益品牌户外广告宣传服务 (一)商圈中庭LED大屏:★1.在福州市、泉州市、厦门市的商圈中庭LED大屏播放宣传片。其中福州2个大屏,泉州2个大屏,厦门4个大屏。★2.大屏每天至少播放180次,每次15秒,投放时长6周。每个大屏的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3.需拥有所提供的中庭LED大屏的播放使用许可,且大屏尺寸及规格须满足如上产品规格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的2个日历日内(含公告发布当天),向采购人提供上述商场中庭LED大屏播放使用许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每个大屏的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承诺函,格式自拟),并配合提供原件以供核查。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若成交后未能按时提供如上播放使用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复印件但未配合提供原件核查,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如上要求,则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二)电梯视频:★1.在福建省9地市的电梯视频播放宣传片,总数量不少于7500台电梯视频。(需提供投放点位承诺函,格式自拟)★2.电梯视频每台每天至少播放300次,每次15秒,投放时长6周。★3.成交供应商能提供实时更新的监播数据,可通过后台数据反馈,随时查询投播广告画面、观看人数、播放次数等数据,用以分析点位精准情况、分析广告内容吸引度,避免无效广告,实现广告效应最大化。(三)播出内容评审指标1.宣传内容由采购人提供,不得擅自剪辑加工。评审指标2.要求广告投放形式灵活多变,支持纯视频播放、纯图片播放、视频+图片组合式播放等。广告内容可支持mp4、jpg等主流视频格式及图片格式的播放。评审指标3.如遇播放设备不兼容等原因无法播放时,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编辑制作服务。评审指标4.成交供应商建立编辑制作服务机制,12小时内完成广告调整、报采购人审核确稿等环节,24小时内广告上刊并验收完毕。评审指标5.所有涉及的图文、视频、音像等宣传内容需保证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评审指标6.采购人提出更换播出内容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12小时之内更新完毕。评审指标7.如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重点会议等或遇临时(突发、应急)工作需要,须在12小时内完成更新,并提供验收报告(含验收当日报纸与LED屏广告录视频20秒)。(四)其他要求评审指标8.投放期间,采购人有权要求进行抽检,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监测数据情况。如有漏播、播放时段不符的情况,漏播或时段有误的广告点位数量在3%(含)以内,且漏播时间不超过1天的,须按“缺一补一”原则补上。若漏播情况严重,漏播或时段有误的广告点位数量超过3%,且漏播时间超过1天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未能满足单项投放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评审指标9.安排专人负责大屏的日常运营维护,在指定时间能够及时响应处理突发情况,确保大屏正常使用(设备维修及更换零部件所产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评审指标10.专项团队需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团队人员需要经验丰富,项目负责人不得由项目团队其他人员兼任。评审指标11.成交供应商需确保信息沟通顺畅。如需换人,需提前告知,如因换人影响工作对接,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遇到与采购人相关的宣传突发事件,须及时反馈沟通。评审指标12.本项目实施所形成的所有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不得向第三人转让。评审指标13.在服务期内,若需对商场中庭大屏进行升级改造,成交供应商须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且改造方案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服务期内,若因宣传噪声引发投诉,或出现维修人员作业安全问题,或存在设备隐患,均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 (一)商圈中庭LED大屏:★1.在福州市、泉州市、厦门市的商圈中庭LED大屏播放宣传片。其中福州2个大屏,泉州2个大屏,厦门4个大屏。★2.大屏每天至少播放180次,每次15秒,投放时长6周。每个大屏的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3.需拥有所提供的中庭LED大屏的播放使用许可,且大屏尺寸及规格须满足如上产品规格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的2个日历日内(含公告发布当天),向采购人提供上述商场中庭LED大屏播放使用许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每个大屏的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承诺函,格式自拟),并配合提供原件以供核查。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若成交后未能按时提供如上播放使用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复印件但未配合提供原件核查,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如上要求,则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二)电梯视频:★1.在福建省9地市的电梯视频播放宣传片,总数量不少于7500台电梯视频。(需提供投放点位承诺函,格式自拟)★2.电梯视频每台每天至少播放300次,每次15秒,投放时长6周。★3.成交供应商能提供实时更新的监播数据,可通过后台数据反馈,随时查询投播广告画面、观看人数、播放次数等数据,用以分析点位精准情况、分析广告内容吸引度,避免无效广告,实现广告效应最大化。(三)播出内容评审指标1.宣传内容由采购人提供,不得擅自剪辑加工。评审指标2.要求广告投放形式灵活多变,支持纯视频播放、纯图片播放、视频+图片组合式播放等。广告内容可支持mp4、jpg等主流视频格式及图片格式的播放。评审指标3.如遇播放设备不兼容等原因无法播放时,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编辑制作服务。评审指标4.成交供应商建立编辑制作服务机制,12小时内完成广告调整、报采购人审核确稿等环节,24小时内广告上刊并验收完毕。评审指标5.所有涉及的图文、视频、音像等宣传内容需保证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评审指标6.采购人提出更换播出内容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12小时之内更新完毕。评审指标7.如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重点会议等或遇临时(突发、应急)工作需要,须在12小时内完成更新,并提供验收报告(含验收当日报纸与LED屏广告录视频20秒)。(四)其他要求评审指标8.投放期间,采购人有权要求进行抽检,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监测数据情况。如有漏播、播放时段不符的情况,漏播或时段有误的广告点位数量在3%(含)以内,且漏播时间不超过1天的,须按“缺一补一”原则补上。若漏播情况严重,漏播或时段有误的广告点位数量超过3%,且漏播时间超过1天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未能满足单项投放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评审指标9.安排专人负责大屏的日常运营维护,在指定时间能够及时响应处理突发情况,确保大屏正常使用(设备维修及更换零部件所产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评审指标10.专项团队需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团队人员需要经验丰富,项目负责人不得由项目团队其他人员兼任。评审指标11.成交供应商需确保信息沟通顺畅。如需换人,需提前告知,如因换人影响工作对接,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遇到与采购人相关的宣传突发事件,须及时反馈沟通。评审指标12.本项目实施所形成的所有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不得向第三人转让。评审指标13.在服务期内,若需对商场中庭大屏进行升级改造,成交供应商须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且改造方案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服务期内,若因宣传噪声引发投诉,或出现维修人员作业安全问题,或存在设备隐患,均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若到期中标人未完成服务的,延期至所有宣传服务完成之日止。 (一)商圈中庭LED大屏:★1.在福州市、泉州市、厦门市的商圈中庭LED大屏播放宣传片。其中福州2个大屏,泉州2个大屏,厦门4个大屏。★2.大屏每天至少播放180次,每次15秒,投放时长6周。每个大屏的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3.需拥有所提供的中庭LED大屏的播放使用许可,且大屏尺寸及规格须满足如上产品规格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的2个日历日内(含公告发布当天),向采购人提供上述商场中庭LED大屏播放使用许可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每个大屏的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承诺函,格式自拟),并配合提供原件以供核查。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若成交后未能按时提供如上播放使用许可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复印件但未配合提供原件核查,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如上要求,则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二)电梯视频:★1.在福建省9地市的电梯视频播放宣传片,总数量不少于7500台电梯视频。(需提供投放点位承诺函,格式自拟)★2.电梯视频每台每天至少播放300次,每次15秒,投放时长6周。★3.成交供应商能提供实时更新的监播数据,可通过后台数据反馈,随时查询投播广告画面、观看人数、播放次数等数据,用以分析点位精准情况、分析广告内容吸引度,避免无效广告,实现广告效应最大化。(三)播出内容评审指标1.宣传内容由采购人提供,不得擅自剪辑加工。评审指标2.要求广告投放形式灵活多变,支持纯视频播放、纯图片播放、视频+图片组合式播放等。广告内容可支持mp4、jpg等主流视频格式及图片格式的播放。评审指标3.如遇播放设备不兼容等原因无法播放时,需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编辑制作服务。评审指标4.成交供应商建立编辑制作服务机制,12小时内完成广告调整、报采购人审核确稿等环节,24小时内广告上刊并验收完毕。评审指标5.所有涉及的图文、视频、音像等宣传内容需保证不得在其他地方使用。评审指标6.采购人提出更换播出内容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12小时之内更新完毕。评审指标7.如重要时间节点、重大活动、重点会议等或遇临时(突发、应急)工作需要,须在12小时内完成更新,并提供验收报告(含验收当日报纸与LED屏广告录视频20秒)。(四)其他要求评审指标8.投放期间,采购人有权要求进行抽检,成交供应商须提供第三方监测数据情况。如有漏播、播放时段不符的情况,漏播或时段有误的广告点位数量在3%(含)以内,且漏播时间不超过1天的,须按“缺一补一”原则补上。若漏播情况严重,漏播或时段有误的广告点位数量超过3%,且漏播时间超过1天的,则视为成交供应商未能满足单项投放服务,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评审指标9.安排专人负责大屏的日常运营维护,在指定时间能够及时响应处理突发情况,确保大屏正常使用(设备维修及更换零部件所产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评审指标10.专项团队需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团队人员需要经验丰富,项目负责人不得由项目团队其他人员兼任。评审指标11.成交供应商需确保信息沟通顺畅。如需换人,需提前告知,如因换人影响工作对接,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遇到与采购人相关的宣传突发事件,须及时反馈沟通。评审指标12.本项目实施所形成的所有技术成果归采购人所有,不得向第三人转让。评审指标13.在服务期内,若需对商场中庭大屏进行升级改造,成交供应商须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且改造方案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在服务期内,若因宣传噪声引发投诉,或出现维修人员作业安全问题,或存在设备隐患,均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 96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俞婷
评审专家: 余良仁 、 邱艳华 、 林红 、 米军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②中标人在发布结果公告时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 户名:福建禾海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账号:8111 3010 12600 3582 87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公益品牌户外广告宣传服务:1.45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2、中标人须提供纸质版的投标文件(2套)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前台收(也可邮寄,邮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62号新华都大厦北楼电梯22层1530单元),同时可领取中标通知书和开服务费发票(携带委托书联系财务

*开通会员可解锁*),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fjhhtc@163.com。

3、未中标人可至福建禾海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落选通知书的告知函,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fjhhtc@163.com。

4、按照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公示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江厝路15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禾海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五四路162号新华福广场1#楼(新华都大厦北楼,电梯按22楼)1524-1530单元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玉兰、马北美、吴建粦、江文芳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建禾海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州国视电广传媒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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