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用疫苗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合同
发布时间:
2026-03-04
发布于
福建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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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HW-ZJXD-047535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用疫苗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DD-2026-079533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订单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同新巷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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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乙方):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兰州东部科技城官滩街住所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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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疫苗 25,000(头份) ¥1.3900 ¥34,750.00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技术规格:疫苗必须符合《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3-2025年)》和《2024年国家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规定的口蹄疫疫苗,符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或“猪口蹄疫O型、A型二价3B蛋白表位缺失灭活疫苗”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根据本省动物防疫实际需要采购。 2.疫苗的制苗 毒株为Re-O/MYA98/JSCZ/2013株+Re-A/WH/09株,或OHM/02株+AKT-Ⅲ株,或O/MYA98/BY2010株+O/PanAsia/TZ/2011株+Re-A/WH/09株,或O/rV-1株+A/rV-2株,采购人根据本省实际需要采购。 3.疫苗必须是使用206佐剂或201佐剂生产的浓缩疫苗。 4.疫苗供应到福建时,有效期必须在8个月以上(含8个月)。 5.供应商对福建省的月供应能力不低于300万毫升。 6.疫苗在2-8℃保存1年,免疫效力基本不降。 7.疫苗在冷藏条件下储存,从成交供应商的生产车间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必须全程冷链运输,并有实时温度记录。 8.产品应是市场上已有销售的规格型号,不得是专供政府采购的产品。

合同金额: 34,7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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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同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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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用疫苗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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