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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 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 | 494,000.00元 | 94.93 |
采购包1(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健康科普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服务类(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广告宣传服务 |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健康科普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 本项目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健康科普媒体宣传服务项目。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心理健康媒体宣传服务,主要内容包括:现场策展活动服务、全媒体服务、主题打卡点、科普短视频、文创产品、科普比赛活动等 | 1.专栏节目:每期节目中主持人不少于2次提及“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主办”等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支付的费用累计达到合同签订金额或服务期限满1年,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服务期限届满) | 年 | 服务期内完成相应服务内容、验收合格等 | 494,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郑名瀛 |
| 评审专家: | 林剑虹 、 邱艳华 、 陈玉燕 、 郑莉琴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采购包收取代理服务费,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费率标准如下: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64%;中标(成交)金额500万元(不含)~1000万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36%;中标(成交)金额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2%,中标(成交)金额5000万元(不含)~1亿元(含)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08%。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缴交开户名: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59*开通会员可解锁*0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健康科普媒体宣传服务项目:0.74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资格性审查:各投标人资格性审查结果为通过。
2.符合性审查:福州麓上传媒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未完整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二)技术要求”的内容,依据招标文件第四章“(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情形3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条款规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按无效投标处理,其余3家投标人符合性审查结果为通过。
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福州南二环路4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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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0#楼10层01-03办公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卢美艳、余明智、张琪琦、陈碧山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