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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厦门市精科医航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翔安区民安街道莲亭路827号307单元 | 1,588,500.00元 | 91.69 |
采购包1(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核酸质谱系统统招分签采购项目):
货物类(厦门市精科医航科技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核酸质谱系统 | 核酸质谱系统 | 中元汇吉 | EXS 8000 | 1 | 套 | 1,588,500.0000 | 1,588,500.00 |
| 采购人代表: | 徐和平 |
| 评审专家: | 王丽真 、 秦宇飞 、 陈晓莉 、 潘光秀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的47%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1.10%;(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后可享受代理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最终无法承接项目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5)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3751*开通会员可解锁*6;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厦门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专班)核酸质谱系统统招分签采购项目:1.009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厦门市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B座
联系方式:郭先⽣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18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胡馨文、林晶晶、王海舰、黄振斌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pdf
本国产品声明.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