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6-17
发布于
福建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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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350304]XYX[CS]2026001-1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州佳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街道广达路393号边达大厦3#楼1303室 666,666.00元 98.09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福州佳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保安服务 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提供服务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要求提供服务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666,666.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炳芳
评审专家: 吴登辉 、 陈金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合同金额小于100万(含)元人民币的,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或公对公转账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②转账方式: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名: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328028)。③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非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另有约定情形)无法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放弃成交资格、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因自身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保安、保洁服务采购项目: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止,共收到8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成员经对响应文件认真审核,经审查,厦门市警狼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提供磋商响应声明,其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福建崇武道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条款“情形5”不通过,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6家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莆田市荔城区精神病防治院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溪白路856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1号华港温泉公寓8幢302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建兴亿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合同包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福州佳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福州佳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福州佳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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