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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华夏国砌建设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岗李乡淮海路133号-262 | 3,111,568.00元 | 99.45 |
采购包1(Y070樟椿线西安与尾林交界处至尾林村部道路拓宽项目):
工程类(华夏国砌建设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 1-1 | 公路工程施工 | Y070樟椿线西安与尾林交界处至尾林村部道路拓宽项目 | Y070樟椿线西安与尾林交界处至尾林村部道路拓宽项目,具体详本项目招标图纸以及清单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 | 项 | 张海峰 | 豫241212291771 | 3,111,568.00 |
| 采购人代表: | 张金武 |
| 评审专家: | 梁瑞铨 、 吴俊杰 、 胡廷惠 、 尹晶晶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1)以本项目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按成交金额的1%计算;成交金额在100-500万元(含)的,按成交金额的0.7%计算。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3)代理服务费账号:开户名称: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263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中亭街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Y070樟椿线西安与尾林交界处至尾林村部道路拓宽项目:2.47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符),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符合性不通过。其余供应商均通过符合性和资格性审查。
名称:永泰县同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永泰县同安镇岚口村桥头里15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秀峰路188号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2号楼2层B区205室-2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王莲妹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福建鑫俊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华夏国砌建设有限公司).pdf
资格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