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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东方市八所镇上下名山村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HNZS2026-019;
1.2 项目名称:东方市八所镇上下名山村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
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1.5 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1.6 采购需求:东方市八所镇上下名山村供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监理),详见“采购需求”;
1.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0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0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0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0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05、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近3年内(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0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0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
)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 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6年03月09日至2026年03月16日,每天09: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3.3 方式:潜在供应商的经办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获取采购文件。
3.4 售价:¥500元(人民币)
4. 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4.2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 开启
5.1 时间:2026年03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15号4栋中坚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开标室2(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 其他补充事宜
7.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截图保存查询结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7.2 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海南省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试行)》《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超常规举措加大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的通知》等。
7.3 采购信息及采购结果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7.4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参考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的规定,并结合市场行情,确定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大写:肆仟柒佰贰拾陆元捌角整(小写¥4726.80元)。
8.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方市水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东方市八所镇二环南路8号
联系方式:李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中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31号名门广场北区C座1006房
联系方式:何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