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信息化监测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3
发布于
福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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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澄迈县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信息化监测建设) (项目名称)己由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澄迈县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信息化监测建设);

2.2建设地点:澄迈县;

2.3规模:该项目主要包括澄迈县全域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城镇雨水管网工程、雨水管道清淤修复工程和信息化监测建设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金江镇、瑞溪镇、老城镇、永发镇、加乐镇、文儒镇、福山镇、中兴镇 8个建制镇镇域共 53个内涝积水点整治; (二)城镇雨水管网工程:金江镇、瑞溪镇、永发镇、加乐镇、文儒镇、福山镇、桥头镇、中兴镇、仁兴镇、大丰镇、金安镇11个建制镇镇区雨水管网工程; (三)雨水管道清淤修复工程:对金江镇现状雨水管道进行清淤及修复; (四)信息化监测建设工程:构建包含全澄迈县的智慧防涝平台,且实现与省水务平台的对接。

2.4招标范围:搭建澄迈县全域的智慧防涝平台,并对接省水务平台(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5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7最高控制价:人民币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三个月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近三个月税收和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3.6因“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链接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故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联合体: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 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5)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对应资质。(6)联合体的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格式中明确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加盖各自单位电子印章 (公章)的地方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可只盖牵头单位电子印章(公章)。

3.9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0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11投标人没有被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①投标资格处于被取消、暂停的状态;②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近三年骗取中标(骗取中标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骗取中标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1月3日至 2025 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 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北路26号金茂大厦2101(详细地址)持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100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241430分,地点为 海南招采招标采购交易平台5号开标室(海口市京航大酒店5楼)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511241430分止,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或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时,格式自拟,出具保证的银行或保险公司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机构。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交一公局厦门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澄迈县金江镇

联系人: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北路26号金茂大厦2101房

联 系 人: 蔡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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