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榴莲品牌宣传广告(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单一来源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海南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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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榴莲品牌宣传广告(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采购项目名称:三亚榴莲品牌宣传广告

采购内容:

1、为推动三亚榴莲区域品牌创建,通过加强宣传扩大三亚榴莲知名度和影响力,提升品牌价值,三亚市农业农村局计划在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投放三亚榴莲品牌宣传广告。

2、广告投放地点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

3、广告投放期为一年;

4、供应商提供三亚榴莲品牌宣传广告设计方案以及广告制作服务;

5、具体刊登时间需与我局进行沟通。

、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三、服务期限及地点

1、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

2、服务地点:海南省三亚市。

四、预算金额:95.8万元

五、服务时间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功能的客观定位决定必须使用指定平台资源和专业优势服务进行品牌宣传广告设计方案以及广告制作服务的公司,而非采购人的主观要求。

1、供应商主体资格的合法性与唯一性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广告经营权已依法授权给迪岸双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迪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其同一集团下的母子公司,是该机场广告服务的合法承接主体,具备承接本项目的完整资质与资源权限。

本项目核心需求是在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投放广告,该机场广告资源由迪岸双赢集团有限公司专属运营,仅上海迪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能直接统筹广告点位、投放排期等核心资源,不存在其他可提供同等合法服务的供应商,满足“唯一供应商”法定条件。

2、采购方式的政策合规性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项目因依赖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专属广告资源,符合该条款适用情形。

对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 号)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本项目采购场景、供应商资质与政策要求完全匹配,采购方式选择合规合法。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适配性

采购人推动三亚榴莲区域品牌创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作为进出岛核心交通枢纽,是触达全国旅客、扩大品牌影响力的关键宣传载体,其广告投放场景具有不可替代性,直接关系品牌宣传目标实现。

上海迪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深耕机场广告服务领域,可提供从广告设计、制作到投放的全流程一体化服务,能满足本项目一年期投放、刊登时间灵活沟通调整的需求,可保障项目高效推进与宣传效果落地,与采购人核心诉求高度适配。

综上,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上海迪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采购服务,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要求,又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与品牌宣传目标达成。本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情形。

专家组经过论证,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条件要求。

论证专家意见附后。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上海迪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728-1746(双)号1幢19楼1903室

八、论证专家名单

饶雪玲、陈忠招、陈永忠

九、公示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其它

如潜在的供应商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1、采购人:三亚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三亚市天涯区海润路2号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中政云国际发展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商品街六巷16-3号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政云国际发展控股(海南)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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