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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城镇什聘村委会什上村凤凰山生产路修建项目--项目终止公告
海南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即采购代理机构) 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人民政府(即采购人)委托,对保城镇什聘村委会什上村凤凰山生产路修建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由于政策发生变化本项目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一、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发布媒介:海南省采购行业协会https://www.hnzfcgxh.com/。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海南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保兴西路建新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海南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海口市金盘路6号
联系人:曹清斌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844485073@qq.com